一、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70万元;
借款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B卡且本人及配偶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及辛集市无购房记录的,在市行政区划内购买家庭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120万元。
二、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6%,6-30年贷款年利率为3.1%;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上浮利率,即:1-5年(含)年利率3.025%;6-30年年利率3.575%。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购买二手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剩余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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