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口本丢失补办指南
户籍居民因丢失、损毁居民户口簿的,可申请补办。补办居民户口簿应由户主申请,因户主确实无法到场办理的,由户内成年人带本人及户主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一、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资料图】
(一)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
1.落户对象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载或前往户籍窗口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再由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
(二)户主书面提请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报告,陈述事实理由。
(三)户主居民身份证。
(四)其他情形
1.属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
2.属代办的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属损毁的提交损毁的居民户口簿。。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因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按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新版居民户口簿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6〕238号)规定的征收标准收取工本费(家庭户每本10元,集体户每本40元)。
三、办理时限(核实或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四、咨询电话:0756—86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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